陆丰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,广东省东南部碣石湾畔,位于东经115°25′-116°13′,北纬22°45′-23°09′。北与陆河县、普宁市交界;东与惠来县接壤;西与海丰县和汕尾市城区为邻;南濒南海,毗邻港澳,介于深圳与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。全市陆地总面积1681平方公里,占全汕尾陆地面积的31.89%。海岸线长116.5km,海域面积1.26万平方公里。海岸曲折,港湾众多。沿海有乌坎、甲子、碣石、湖东、金厢5个港口,17个岛屿,230个海礁。1995年1月陆丰撤县设市,实行市辖镇(场、区)的行政管理体制。市委、市政府驻东海镇。现辖17个镇、3个街道办事处及铜锣湖农场、大安农场、星都经济开发试验区,总人口155.4万人。
陆丰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